• 005287231/2015-00029
  • 惠济区城乡建设局
  • 机关事务
  • 2015-12-29
  • 2015-12-29
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惠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职责分工

1、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局的全面工作。

2、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3、局长出差期间,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出差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其他副局长代性其职责。

4、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科长对本科室全面工作负总责。

二、会议制度

1、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实行局党委会议、局领导班子会制度。

2、局党委会议由局长或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可以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局党委会议主要任务是:

(1)研究落实局党委会议的决定、决议;

(2)讨论修改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或者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

(3)讨论代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局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审议本局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立项和较大经费开支使用;

(5)谈论研究本局重要工作、调研工作、会议安排、培训计划等。调配局各科室之间的重要工作;

(6)其他需要提请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局党委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

3、局领导班子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或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参加人员。主要任务是研究局各项工作、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业务事项、重点工作等。

4、局党委会议议题由局党委书记确定,局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上述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5、凡需提请局党委会议和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局有关科室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形成供会议讨论的方案件或拟办意见。涉及几个科室的,应先由主办科室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协商一致的要简要说明分歧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拟办意见,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6、不定期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会,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通报情况,总结部署工作。

7、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局有关科室召开的全区性专业性会议要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审定。以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筹备工作由局办公室同有关科室负责。各科室召开的全区性专业会议,筹备工作由局主办科室负责,可请有关科室参加。

8、召开会议要以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不得在高级宾馆和度假区开会。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