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231/2015-00040
  • 惠济区城乡建设局
  • 机关事务
  • 2015-12-30
  • 2015-12-30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用车派车

1、实行公车公用、局办公室统一调配的用车原则。

2、严禁私自出车办婚、丧、旅游等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由出车人承担责任。

二、车辆加油、保养与维修

1、车辆加油实行百公里耗油及月定额相结合的制度,节约燃油;财务室每季度公布一次车辆行程及燃油情况。

2、司机要经常做好车辆的车质保养和车容车貌的卫生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正常保养由局办公室审核批准;车辆维修:200元以下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单,办公室审核批准;200元以上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单,由局长审核批准。

三、车辆事故、丢失及责任

1、在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车,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凡违规驾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出车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周末原则上应将车停放在政府大院,确保车辆安全。

3、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根据局经济损失多少及出车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由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出车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私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由出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未尽事宜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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