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车辆一律由党政办管理,负责正常的维护保养。
(二)公务车辆一律用于集体活动,各部门正常工作自行安排。
(三)集体活动用车限定时间、路线等,实行派车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四)要爱惜公车,非正常损坏和违章由用车部门负责维修及缴纳违章罚款,如有扣分由用车部门(驾驶员)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