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一把手”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花园口镇作风好坏定期亲身检查、亲自督导;镇纪委、督查办专抓作风建设,并负责作风建设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落实责任。二是加强重点督查。将“两违”整治、黄河滩区综合整治、禁烧防汛等重点工作统一作为重点考评内容,镇督查办每周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查结果每周例会进行汇报,并以简报形式存档。三是加强人员督查。结合每个部门“岗位公示牌”、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请假统计表等,对各部门人员工作动态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包村人员下村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抽查,保证机关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强化作风建设。四是加强结果运用。重点工作督查简报和机关干部考勤简报每周进行统计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项目;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机关干部慵懒散漫的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坚决不予姑息,严肃处理、立查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