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办文〔2016〕58号
老鸦陈街道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3号)以及惠济区委区政府对防治大气污染新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站在深入实施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郑州良好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坚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工作措施。
二、工作目标
“三夏”“三秋”期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农作物秸秆100%综合利用;无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各种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事件发生。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禁烧制度。
三、 工作任务:
1、农林办: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能力;协助街道成立禁烧小组,指导各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督查巡查力度并进行通报;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露天焚烧行为。
2、城管和环保所:及时收集、通报禁烧信息,对辖区环卫工进行管理,禁止出现焚烧垃圾行为。
3、查违办:利用查违办巡查人员全天候、不留死角巡逻等特点,兼顾禁烧工作,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4、组宣办:协助宣传禁烧工作,负责协调与处理新闻媒体曝光工作。
5、财政所:负责落实对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的村实行财政罚款的划拨工作。
四、 工作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禁烧工作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
1、街道二、三级网格长对本人网格内的禁烧行为负责。每日到村进行巡查,宣传禁烧政策,积极联系村组干部处理焚烧行为;
2、各村书记、主任对本村的禁烧工作负总责,安排布置禁烧工作。采取村三委包组、组长对本组负责制。各村要成立一支禁烧员队伍,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焚烧行为并进行制止,掩埋焚烧痕迹。
3、科级干部对所包村的禁烧工作负责,研究部署禁烧工作并对焚烧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五、 奖惩办法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文件精神:发现一个焚烧点划拨财力100万元,第二个焚烧点划拨财力200万元,第三个焚烧点400万元,此后翻番。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村均缴纳10000元的禁烧保证金;对各村无发生火情及时掩埋焚烧痕迹的奖励10000元。
2、各村迅速、及时的处理焚烧事件,处理焚烧行为产生各种费用均由村委承担。
3、在禁烧期间,被市督查组通报一次划拨村财力3万元;被通报两次的划拨财力6万元,以此类推,翻倍追加。被区督查组发现通报一次的划拨村财力2万元;第二次划拨4万元,以此类推,翻倍追加。
4、禁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进行排名评比,评比结果以焚烧堆数、市区督查通报次数、新闻媒体曝光率为依据。奖补资金依据各村组禁烧员安排情况,标准为每人60元/日。排名最后的村,由科级干部及村书记主任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