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915/2016-00006
  • 惠济区司法局
  • 工作,工作信息
  • 2015-12-31
  • 2015-12-31
惠济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建设“五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为抓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15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荣获省、市、区级先进集体15次、先进个人39人/次,连续五年被郑州市司法局评为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素质

(一)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按步骤和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以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与当今中国社会思潮》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等书籍为重要内容,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领导讲话,采取解读文件、讲授党课、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全年集中学习10次,每位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篇、学习笔记2万多字。通过一系列学习,我局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得到不断提高,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狠抓业务技能培训。今年6月份,局班子和业务骨干前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学习其社区矫正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破解了制约我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难题,提升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选派局领导参加市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组织的培训班;选送司法所长和业务骨干76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拔22名优秀人员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

二、注重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干部道德修养

我局始终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干部培养考核的标准,要求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德是为人之道,立身之本”的理念,时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品行摆在首要位置,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精神境界,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全局领导干部中持续开展公务员教育系列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在生活中,班子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断加强道德自律,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和品质,陶冶情操,升华思想境界,全面提升品性修养。我局领导班子未出现任何失德行为,干部形象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局班子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任务,注重教育引导,强化权力监督,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像链条一样传导落实。年初,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了工作的各个方面。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分工对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进行了认真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规范廉政风险制度。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预防腐败。一是结合我区“四单一网”活动开展,对业务全面梳理,共梳理出权力责任清单3大类54项,逐一形成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了各步骤责任,从各个方面抑制腐败因子生长。二是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将办事要求和流程、收费事项和标准、重大事项和老百姓关心的重大问题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办理信访投诉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业务会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强化防范意识,杜绝腐败源头。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发票报出来的罪恶枷锁》等反腐倡廉教育片,坚决抵制“四风”,做到自警、自醒、自律。二是为规范作风纪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于今年7月份开展了“利用职务便利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司法局全体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做出承诺。防范并杜绝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发生。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将学习入脑入心,在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认识到位。

四、稳中求进,加快发展步伐,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推进民主法治化建设为重点,深化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我们利用春节、元宵节、“三八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辖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校园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知识。在天河路与北四环交叉口西南角,“惠济区法治文化公园”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公园中设置有宣传栏、法治人物塑像等设施。该公园建成后,将作为我区法治文化宣传基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熏陶,达到普法效果最大化。全年,宣讲团成员共举办讲座106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2场,发放宣传页4万余份,设立咨询台30个,展出各类普法版面320块,悬挂宣传标语70条,受教育群众达3.6万人/次,累计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5000余人。

(二)加强民调员队伍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

一是优化民调队伍。今年4月份,开展了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换届、选聘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考试、政审等几个程序,择优选聘了20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优化了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组织民调员业务培训。6月3日至6日,我局举办了2015年度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各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广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得到了更新,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也掌握了更多的调解技巧,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打好了基础。三是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日常排查化解矛盾的同时,“双节”“双夏”期间,全区集中开展了两次大型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一些隐藏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发酵。2015年,经过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全区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46件,调处成功1344件,调解成功率99%。老鸦陈村民调员宋保松荣获了“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三)保障民生需求,深化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覆盖。

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工作的基础上,以“化解社会矛盾 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实行“三个二”重要举措,切实维护辖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和队伍“两个力量”建设,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建立了法律援助基层网络和绿色通道“两种服务网络”,使法律援助服务变得高效快捷;落实了法律援助经费和质量“两项保障”,确保了案件的高质高量。2015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其中民事372件、刑事42件,来访来电来信咨询935人/次,结案366件,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区法律援助中心还荣获了“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的称号,这是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肯定。

(四)服务经济发展,深化法律服务全覆盖。

1、2015年,公证工作以“四加强”为抓手,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内部学习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有奖有罚。大力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规范了收费程序,强化财经纪律。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实行责任制,提高办证科技化。2015年,无错假证发生,群众满意率98%以上。我局成立有公证质量监管小组,共抽查卷宗150余本,发现问题8条,并进行了整改。加强公证服务优化。认真落实为民承诺办实事,开展“阳光公证”活动,积极落实“公证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6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办证人减免了费用。加强公证工作宣传。大力宣传公证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使社会群众进一步了解公证,提高了群众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意识。全年办证6641件,超额完成目标。

2、为落实监管责任,我局在年初与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制度化建设,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教育入手,增强其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便于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目前,我区管辖9家律师事务所、112名律师、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五)严格执行措施,深化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

1、进一步壮大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建立“三级”工作机构。区、8个镇(街道)都成立了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8个司法所设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65个村(社区)均建立有帮教小组,有效地保证了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预释放人员衔接,报表统计等各项工作。2015年来共核实服刑在教人员225人,其中核实成功224人,核查率100%,核实成功率97.4%。2015年,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6人,已按照程序开展了帮教。

2、扎实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一是在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期间,我们在全区实行了社区矫正“日报告”制度,确保其不脱离管控视线。二是加强管理手段,对符合手机定位的矫正人员全部实行了手机定位,对监管中出现的关机、停机、不带手机等个别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确保矫正质量。三是采取分类抽查,将刑期较长、犯罪主观故意或犯罪内容较复杂的在册矫正人员作为重点对象,我们不定期进行抽查。目前,我区在册矫正人员47人,进行解除43人,做判前调查66人次,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发生。

总之,一年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群众知晓率还偏低,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和业务宣传。二是由于司法所长配备不到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贯彻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不仅仅是懂法用法维护利益,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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