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治庸治懒提升形象,问责问效促勤促廉”这一主线,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同时着力,重点解决在一些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精神萎靡、纪律涣散、作风浮漂、干劲不足等问题,使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精神风貌明显好转,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推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
——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纪违规等行为,着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
——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坚持机关效能建设,提升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对机关服务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勤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守为官从政底线,不越法律法规红线,有效防范各类腐败行为,干部队伍高效廉洁,整体形象不断好转。
——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深化作风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坚决纠正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现象,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三、方法步骤
街道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相互融合,环环相扣,贯穿始终。
(一)学习教育阶段。
街道统一组织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开展 “学思悟”培训活动,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务求学习实效。
“学思悟”的内容:概括为“三学、三思、三悟”,即:学规矩、学法纪、学做人;思过去、思现在、思未来;悟道理、悟价值、悟人生。
(1)“三学”:一是学规矩。以学习机关基本工作制度为重点,使广大机关干部真正懂规矩、守纪律。二是学法纪。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为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纪观念,明底线、知敬畏、严自律。三是学做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净化思想,触动灵魂,洗涤心灵,达到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激发斗志的效果,使广大党员干部彻底明白如何做人、如何干成事、不出事。
(2)“三思”:一是思过去。想一想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上有什么亮点,取得过什么值得自豪的成绩,获得过什么表彰;想一想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不足和错误。二是思现在。对待目前的工作岗位,自己要从思想深处想一想愿意不愿意干;想一想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当前的工作;想一想自己对份内的工作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如果想干,想怎么干?干成什么样?如果不想干,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三是思未来。自己将来想干什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是什么?自己最擅长干什么?你觉得组织交给你的工作你能不能干好?
(3)“三悟”:一是悟道理。要正确认识作风建设与组织建设的关系,作风建设与工作成效的关系,作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自觉端正工作作风。二是悟价值。要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以及作风建设与人生价值实现的关系,立足本职工作,做勤政廉政的表率。三是悟人生。要想一想人生的真正追求是什么,正确认识加强作风建设与实现人生追求的关系,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人生不留遗憾。
“学思悟”的方式方法:
(1)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方式,邀请省、市、区相关部门领导授课。学习内容包括有关请销假等相关制度的内容,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礼仪方面等内容,关于提升政府执行力方面的内容,通过典型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案件来以案说法,关于机关人员工作纪律方面的内容,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内容,讲授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内容等等。
(2)领导领学:主要领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纪委《剑指“四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编写的相关机关工作制度及街道纪工委的一些案例分析等内容。
(3)开展讨论:每位机关干部将“学思悟”体会形成书面材料,在小组会议上公开讨论交流。
(二)建章立制阶段。
对原有的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已制定的管用的制度立起来、用起来,需要新订立的制度规定抓紧修订完善,形成一套完备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街道纪工委重点对各部门、各社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
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问题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销号解决。凡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自查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墙公示,接受单位和社会的监督,督查组将重点抽查在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单位;凡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到位,则只需将处理结果报街道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凡自查发现问题未处理,且弄虚作假,自称处理到位,欺骗组织,糊弄上级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作风建设自查要围绕 “六大纪律”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1、政治纪律方面。
(1)在执行上级部署方面,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或发表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
(2)是否存在对组织不诚实,讲假话、不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做两面人等行为。
(3)是否存在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经营小圈子和关系网等行为。
(4)是否存在有不同意见没有摆在桌面上沟通,而是私底下勾心斗角现象。
(5)是否存在不敢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6)是否存在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问题。
2、组织纪律方面。
(1)是否存在对党组织的决议和政策,找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行。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组织部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是否存在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5)是否存在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6)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3、廉洁纪律方面。
(1)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是否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3)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和“红包”等问题。
(4)是否存在以公务差旅、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旅游。
(5)是否不按照相关规定持有会员卡。
(6)是否存在个人或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
(7)是否有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现象。
(8)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
4、群众纪律方面。
(1)在执行公务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是否有“吃、拿、卡、要”现象。
(2)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现象。
(3)对服务对象和来办事人员是否存在不管不问、不理不睬、作风粗暴等问题。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征地拆迁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现象。
5、工作纪律方面。
(1)是否设置“机关人员工作动态公示牌”,明确真实标注机关人员在岗、外出公干、请假、开会等人员动态。
(2)是否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3)是否严格落实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规定。
(4)是否严格禁止工作期间网上购物、聊天、玩游戏、炒股、收听收看娱乐性音频视频节目及其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宜。
(5)是否严格落实机关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及时。
(6)是否认真清理本单位“吃空饷”问题。
(7)是否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
6、生活纪律方面。
(1)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
(2)是否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3)是否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问题。
(四)全面督查阶段。
1、内部评议。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根据自查阶段明确的六大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内设科室和工作人员作风纪律表现开展每季度评比,评出作风建设先进科室和作风建设先进标兵。对连续二次季评处于末位的,要对相关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该项工作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街道纪工委配合。
2、开展专项督查。围绕“食其禄必须在其位,在其位必须谋其政,谋其政必须守其规,违其规必须问其责”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分别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活动。
(1)开展“食其禄必须在其位”专项督查。该项督查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凭财政工资发放单,并结合人员编制名单,重点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吃空饷”和无正当理由只领工资不上班、不在岗等问题。
(2)开展“在其位必须谋其政”专项督查。该项督查由党政办牵头,纪工委配合,其他各部门、各社区积极协助,重点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进度以及领导批示批办的群众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着重查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机关人员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影音视频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问题。
(3)开展“谋其政必须守其规”专项督查。该项督查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所、农经站等部门配合,重点查看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从而形成科学的履职考评长效机制,继而为营造勤政、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作风作准备。
(4)开展“违其规必须问其责”专项督查。该项督查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工办配合,依据有关规定,重点对违规违纪的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责任领导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通过对作风建设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力促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各级各部门落地生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基本要求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是落实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惠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坚强保障,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高度重视。街道成立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禹金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段祥生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靳红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田德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李勤,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邢志峰,街道党工委委员张贝贝,办事处副主任何超,办事处副主任王焕琴,办事处副主任王德胜,纪工委副书记王华,办事处副主任科员黄颖,办事处副主任科员郭艳红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纪工委,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王华担任,具体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是狠抓落实。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年”各项活动落实,并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作风优良的机关干部队伍。
三是注重实效。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本职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中共惠济区刘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