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印发的<开展转作风 提素养活动意见的通知》(惠文[2016]24号)文件精神和区委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关科室季评奖惩活动成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就2016年刘寨街道各社区、各部门开展季评奖惩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认真履职、规范执法、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加强监督”的宗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测评的工作原则,围绕影响街道发展的“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陋习和问题,通过开展季评奖惩工作,以外力驱动内力、以结果倒逼过程,大力加强各社区、各部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街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季评范围
各社区、各部门。
三、季评时间
从2016年2月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
四、季评内容
街道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创新工作、廉洁从政及作风建设“六大纪律”等六个方面情况,每季度开展季评工作。
(一)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以及与其他部门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等情况。
(二)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在法定职权内有效履行行政职能,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情况。切实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和乱执法现象等情况。
(三)服务水平。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过程中的态度、效率、效果,落实兑现服务承诺,对外形象等情况。
(四)创新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等情况。
(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六)作风建设。落实带班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执行“六大纪律”情况。
五、季评方法
开展社区、部门季评工作,坚持量化评价、注重实效、公开透明、激励争先的原则,采取街道自评的方法进行。评价基准总分值为100分,实行记分制量化评价排序。具体方法和标准为:
科室季评奖惩得分由街道领导班子评价、中层干部评价、工作人员评价3个部分组成。
1、街道领导班子评价(权重分值40分)。每季度根据各社区、各部门六个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本街道参评社区、部门测评打分。
2、中层干部评价、工作人员评价(权重分值共40分,各20分)。街道召开社区、部门季评会,先听取参评社区、部门自评汇报,再进行现场问询、测评的方式进行,街道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对参评社区、部门进行测评打分。
3、动态督查评价(权重分值20分)。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运用督考办、纪委等部门,开展的推磨式互查、平时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各类专项督查结果,对参评社区、部门进行计分。未发现问题的,不扣分;发现1至2个问题的,根据问题性质,分别扣5至10分;发现3至4个问题的,根据问题性质,分别扣10至15分;发现5个(含)以上问题的,该项不得分。
每季度社区、部门季评得分=单位领导班子评价得分+中层干部评价得分+工作人员评价得分+动态评价得分。
六、结果运用
各社区、部门季评结果与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干部调整交流挂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先进各社区、各部门及负责人。年度内季评均位于街道各社区、各部门前列(总部门数的20%)的负责人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并作为增发该社区、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当年度绩效考核奖10%奖金的重要依据,主管领导在评先和奖励时享有优先权。
(二)末位各社区、各部门及负责人。年度内一次被评为街道末位的社区、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两次被评为末位的社区、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作为扣发该社区、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当年度绩效考核奖10%奖金的重要依据。主管领导因管理失职、领导工作不到位,导致主管的社区、部门在街道季评排序两次以上或两个以上主管社区、部门为末位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不适合担任本职工作的主管领导,由区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组织部门专门考核确认,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调整交流意见。
(三)年终表彰。年度内季评位于本街道第一名的社区、部门, 经街道推荐申报,由区季评办审定后,以街道所在的类别,按照适当比例报区委、区政府,作为表彰“作风建设先进部门”或“作风建设先进标兵”的参考依据,社区、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优先作为区管后备干部推荐人选。
受表彰的社区、部门季评排名前列和末位的相关社区、部门名单,每季度将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布。
附件:刘寨街道科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
中共惠济区刘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