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13时21分,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与碧桃路交叉口一标准厂房六层的精密设备厂发生爆炸起火,并引燃相邻的服装厂,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经办事处研究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防大汛、防台风、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
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及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辖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夏季高温及汛期值班值守制度。要在预警预报环节上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暴雨、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机制,根据需要配备监测装置,确保预警信息通知到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与村(社区)的沟通联系,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要根据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本辖区内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加强对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检查,对配备储备不到位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改。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各村(社区)、各企业在进行应急演练时,要切实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并且要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四是一旦发现险情,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五是各村(社区)、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面临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五、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对外包、动火、检维修等风险较大的作业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重点部位、关键设施实施全面监控,加强巡护,有效防止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应急器材设施完好,加强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演练,全面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易受洪水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二)加强对工矿商贸、职业卫生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交叉作业、高温液体吊装、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及“三违”现象;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制订与演练等情况;检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使用带病和大功率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老化、变电设备容量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崩塌、洪水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要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危房、安置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危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危房住户人员进行疏散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夏季高温及汛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安全运行情况。
(六)加强消防领域的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完善安全措施;针对夏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并认真做好应对火灾事故和其它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
其他各行业领域企业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值守,及时救援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署,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和事故损失,并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及时、准确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