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在全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惠济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纪[2016]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街道辖区内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街道、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区纪委工作部署,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 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 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 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自2016年5月开始, 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各村各社区和各职能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
(1)自查摸底。重点对照治理内容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财政、民政、国土、住房、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等部门对本街道自2015年以来的扶贫、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
(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工委。
(3)签字背书。切实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每个月二十日前报送自查整改中形成的问题台账(详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
(1)督促检查。纪工委将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社区)、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整改方案和结果,对各村(社区)、部门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2)全面检查。纪工委将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各部门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
(1)受理群众举报。纪工委将充分利用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各村(社区)、部门将涉及本部门的扶贫、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查办典型案件。纪工委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紧盯“农村村组、城乡社区、基层部门、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灵活运用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等方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优先安排部署。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
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避免制度漏洞造成的贪污腐败。
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探索建立“理清乡村权力清单”制度,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威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模式, 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以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部门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 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严肃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纪工委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纪工委将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整改情况实行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纪工委对各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统计表
中共惠济区刘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摸底排查 发现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 |||
“三资”违纪问题 | |||
涉农、惠农等民生资金违纪问题 | |||
土地征收流转违纪问题 | |||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 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等违纪问题 | |||
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 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问题 | |||
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