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委拟办理以下行政许可手续。公示日期为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郑州市惠济区卫计委行政审批科 电话:63639551 地 址:惠济区开元路8号F楼115房间
行政许可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申请日期 | 办结日期 | 业务状态 | 备注 |
193 | 执业地点变更 | 惠济陈金兰诊所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 2016-6-8 | 2016-7-11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