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委拟办理以下行政许可手续。公示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郑州市惠济区卫计委行政审批科 电话:63639551 地 址:惠济区开元路8号F楼115房间
行政许可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申请日期 | 办结日期 | 业务状态 | 备注 |
242 |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 | 惠济孙永福诊所 | 2016-6-22 | 2016-7-5 | 办结 | |
243 | 医疗机构校验 | 惠济孙永福诊所 | 2016-6-22 | 2016-7-5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