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5号)要求, 镇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了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4年12月31日前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及“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件,现予以公布。未列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