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精神和要求,区安监局组织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7年5月30日以前以“惠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区安监局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未列入《惠济区安监局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惠济区安监局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惠济区安监局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