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豫教党〔2024〕103号)、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豫教组秘〔2024〕9号)和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党〔2024〕96号)、中共郑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郑教组秘〔2024〕4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协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坚持从严治理,坚决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进入校园,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二、细化清单
(一)每年面向教师的督导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确需开展的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未按程序审批的不得开展。督查时,一般不得要求重复整理提供档案材料。
(二)进入中小学校园的各项社会事务实行审批和白名单制度,未按程序审批或未列入年度白名单的不得开展。
(三)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他部门不得针对中小学教师印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或安排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四)精简面向教师的会议文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计划管理,确保总量只减不增。上级没有明确要求配套的文件,不得层层配套。已经开到学校的会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层层召开。
(五)精准理解和严格执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不得擅自扩大事项实施范围,增加实施环节、延长实施时间。
(六)除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
(七)未列入各级评比表彰和示范创建活动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展。
(八)清理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各类考核、评课、课题(项目)、竞赛、活动等,同一层级多部门不得开展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项目。
(九)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各类报表填写、信息采集、教育统计工作,不得重复填写、多头上报。严禁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课题研究数据等。
(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统筹安排,不得随意进入校园针对中小学和教师开展调研活动。
(十一)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停课、安排师生、提供场地承办庆典、招商、拆迁等非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不得组织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专项任务和活动。
(十二)原则上不得抽调或借调中小学教师。
(十三)不得强制要求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主题征文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四)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下载安装注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APP、关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测评等活动。
(十五)不得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进行打卡、接龙、测评、答题、简报、信息填报等工作,不得简单以工作场景拍照、录制视频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十六)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校园值班,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线教师参加无实际意义的校园值班值守,严禁层层加码和过度防控。
(十七)不得将各种社会性事务工作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不得刚安排工作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开展班主任工作、教案制作、作业批改、教师家访等考核评价,杜绝形式主义。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把解决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作为教育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检视和反思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产生的根源,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真正把学校和师生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进校园活动要尽可能与学校的教学内容、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减轻师生负担,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抓好源头治理,确保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政策,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中小学教师减负、关心关爱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公布电话,接受监督。我区现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电话和邮箱予以公布,接受中小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反映问题线索时,请说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详细描述问题具体内容,以便我们及时予以反馈。
举报电话:0371-63639705
举报邮箱:hjqrsk332@126.com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