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郑州市惠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3日,对区地税局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税收减免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公告如下:
一、惠济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完成情况
(一)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2014年惠济区地税局组织完成各项收入126978万元,同比增长12.6%,增收1424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758万元,同比增长12.6%,增收13583万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94941万元,同比增长8.0%,增收7039万元;区级税收收入完成62576万元,同比增长5.9%,增收3497万元。
组织非税收入5220万元,比上年增长14.4%,增收658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220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46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7万元,罚没收入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511万元,价格调节基金1017万元。
区级税收收入分税种情况如下:
1、营业税23145万元,占区级税收的39.2%;
2、企业所得税6937万元,占区级税收的11.7%;
3、个人所得税2002万元,占区级税收的3.4%;
4、城市维护建设税5146万元,占区级税收的8.7%;
5、房产税2635万元,占区级税收的4.5%;
6、印花税2159万元,占区级税收的3.7%;
7、城镇土地使用税5890万元,占区级税收的10.0%;
8、土地增值税11901万元,占区级税收的20.1%;
9、耕地占用税3037万元,占区级税收的5.1%。
(二)代征代扣手续费收支情况
2014年,惠济区地方税务局收到省财政厅拨入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40万元,支出42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年终无结余。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审计发现11家单位涉及17个地块存在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二)应征未征印花税
经抽查发现有家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贴花,且未缴纳印花税,涉及合同金额36736万元,应征未征印花税税款18368元。
三、截止2015年11月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整改情况
惠济区地税局对11家单位17个地块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进行了逐项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部缴纳入库,共补缴税款93.62万元。
(二)关于应征未征印花税的整改情况
河南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补缴印花税1.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