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皓蔚代表:
您在惠济区第四届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军人福利待遇保障工作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一定程度上存在军人个人或者单位办事人员在办理需要地方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手续等时,不能够顺利完成的问题的回复。
军人个人或者单位办事人员在办理需要出具的有关证明、手续时,对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办事人员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时高效率办理。对于涉及其他局委的工作事项,由区双拥办牵头,采取公函协调、专题会议督促的方式,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将通报说明情况,并做好解释和思想工作。
二、关于个别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户口的军属,出现家庭并未收到“光荣之家”牌子、喜报等的问题回复。
对于居住地和户籍在我区的退役军人、军属,可到所住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登记,并采集信息。信息采集成功后,“光荣之家”牌子由所在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在接收喜报原件后会第一时间联系现役军人家属。四有士兵喜报,会告知家属所需材料并约定喜报领取时间。三等功及以上嘉奖喜报,会及时联系现役军人家属并约定时间,协同区武装部及退役军人服务站,上门举行热烈而简朴的立功受奖仪式,按标准给与现金奖励,并现场悬挂条幅,为家属佩戴绶带、大红花。目前为止,所有喜报均及时送达。通过送喜报活动,充分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现役军人和军属的重视,积极营造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氛围,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今后我局将真诚倾听军人的诉求,真情纾解军人的心结,真心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把现役及退役军人所想和所需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