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托幼公共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托育服务工作水平,惠济区委区政府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托幼公共服务实现普及普惠、优质发展。
目前,惠济区公办幼儿园由原来的5所增加至22所。但是公办幼儿园学位仍不能满足周边群众“入公办园”的需求,公办幼儿园(3-6岁)学位仍然有很大空缺。区教育局在满足辖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对具备2-3岁幼儿照护服务条件和资源的幼儿园,鼓励开设托班,如惠济区实验幼儿园祥云园区、惠济区古荥幼儿园和惠济区春熙路实验幼儿园三所公办幼儿园已在园内开设托班。区教育局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文件精神,对于区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今后,区教育局还将依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与区卫健委和区妇联等部门沟通,在托班开设条件、开设程序、师资配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