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Q15011/2023-00020
  • 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3-04-17
  • 2023-04-17
对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实施惠济区老旧小区改造电梯的建议的回复

王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惠济区老旧小区改造电梯的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编号:B(202379)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并召集有关同志做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2022年7月24日审议通过的《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项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具备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的适用本意见。

针对您提出的第一条,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积极与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联系,主动提供加梯新闻线索材料充分借助媒体力量宣传加梯成效,不断扩大加梯影响力。加快推进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全区加装电梯意愿强烈且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实施财政补贴支持加装电梯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资金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条,简化手续,实施激励。依照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二项实施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实施。加装电梯应因地制宜,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市有机更新和社区发展治理范畴。

针对您提出的第三条,广泛收集问题,细化实施细则。依照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项实施程序第三条制定方案。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查阅资料、现场踏勘基础上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管线迁改、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

针对您提出的第四条,改善小区周围的交通环境。其中提到老旧小区周围的道路不宽敞,交通拥堵等问题,也会对电梯的改造带来困扰,需要多部门联合共同努力,做好电梯改造的相关配套工作,依照郑城市更新文〔2022〕4号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六项实施程序第六条联合审查,所在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召集建筑、结构、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和辖区资源规划、市场监管、城建、城管、社区居委会、相关业主代表等以及有关管线单位对拟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结束后,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并根据审查情况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纪要》和《加梯项目联审通过通知单》。申请人依据《联合审查会议纪要》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表》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申请人未取得《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表》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不得进行加装电梯项目施工。

第八条联合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竣工验收时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同时组织辖区城建、城管、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单位参与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

目前工作成效:2018年以来,我们秉承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依法监管”的原则,现已联合审查9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其中已申请到账市局财政补贴8部。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