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身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综合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社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观点和看法。您提出的问题,关系到群众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因建议涉及其他相关单位,现将我们部门涉及的社区综合管理方面的问题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我区已通过以下3种方式推动物业管理纳入镇(街道)、社区的治理体系,推进物业管理法治化建设。
1.大力推进“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依托“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建立起“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系,实现基层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领导,逐步探索社区和物业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格局;推动建立社区、业委会(业主代表)、物业企业三方沟通议事机制,共商社区发展,共治存在问题,共享治理成果,及时化解处置小区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居民幸福健康。
2.推动建立各镇、街道一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转办事项的物业管理机制。通过各镇、街道一口受理居民物业管理投诉,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模式,不断推动加强镇、街道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力度和能力,持续推动物业管理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领导监督。
3.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一是通过向物业公司发放《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规范明确物业公司权利义务和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物业管理职责,举办各种形式的物业管理知识竞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法治化建设。二是开展政策法规进小区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大力普及物业管理知识法规,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入百姓家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为辖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召开物业管理座谈会,对辖区镇(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