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Q15011/2023-00023
  • 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3-04-18
  • 2023-04-18
对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回复

李少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观点和看法。您提出的问题,关系到群众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计划,现将我区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行政干预力度方面

由于企业经营困难,上海2014年有200多家物业公司退管,退管面积达几百万平方米。2017年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取消了对物业公司资质及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也从事前审批转变成事中、事后监督,主要监督物业企业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因此目前暂时无法加大行政干预力度,但我们已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市级部门正研究物管会等办法,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于一些物业公司退出的项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可以进行行政干预,为小区提供应急物业服务。对于一些服务较差的物业公司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的方式,由小区多数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物业公司去留。

二、强化业主参与方面

为了使社会各界及广大业主理解支持物业管理工作,我们积极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宣传上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通过向物业公司发放《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规范明确物业公司权利义务,举办各种形式的物业管理知识竞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法治化建设。二是开展政策法规进小区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大力普及物业管理知识法规,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入百姓家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督促物业企业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增加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积极为辖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召开物业管理座谈会,对辖区镇(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水平。

三、加强物业管理机制和模式方面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业主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与之相关的纠纷不断增多而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加强物业管理机制和完善工作模式。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一是通过运用完善的分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社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代表的碰头会,及时掌握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痛点,力争将物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完善物业撤离应急托管机制条例已明确了当小区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时,街道办事处能依法确定物业服务人为小区提供应急服务,避免小区出现管理空档同时街道办事处也可以与业主代表一起共同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三依托各镇(街道)建立物业服务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受理辖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举报,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街道办事处可将相关违法线索及时转交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综合监管机制,从而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通过上述模式辖区物业管理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上升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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