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亚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解决花园口镇申庄村雨污水排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河路快速化道路建设单位是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道路规划阶段已充分考虑在村庄、社区、居民区设计出入口,将水、电、气、暖等配套管线同步纳入道路规划范围内,后期道路建设时进行同步配套建设,确保道路建成之后,雨污水能排出,水、电、气、暖能使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因花园口镇辖区控制性规划编制不完善,尤其是四环以北区域存在土地未征收,导致道路不能及时纳入城建计划启动道路建设。下一步,我局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科学合理编制下一年度市政道路建设计划,为确保市政道路建设科学有序、顺利推进,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制度,保障市政道路建设计划能够落到实处;采取严格的文明施工措施,尽可能减少市政道路建设对周边居民出行和生活的影响,改善出行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市城建局保持沟通,早日解决大河路快速化道路市政雨污水管道与申庄村雨污水管道连接问题,方便群众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帮助、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