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354/2023-00021
  • 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3-06-25
  • 2023-06-26
关于加快制定沿黄村庄规划实施乡村振兴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张杰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沿黄村庄规划实施乡村振兴的建议B〔2023〕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农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支持,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通过招标程序确定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惠济区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惠济区乡村振兴“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单位提供基础材料,分别到相关镇、街道与村干部座谈交流。规划编制完成后,召开惠济区乡村振兴“十四五”战略规划成果汇报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已经按程序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题

二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关于成立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文〔2020〕46号)、《中共惠济区委关于调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文〔2022〕38号)。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的通知》(惠农小组〔2022〕5号),设立五大专班,明确五大专班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五大专班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农小组〔2022〕8号),明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三是高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委农办紧密结合市定目标任务,按年度及时印发《惠济区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专项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考评工作安排,加强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工作联系与沟通,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多方共同协作,确保乡村振兴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考评办的统一安排,组织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梳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完善考核资料,及时录入智慧郑州考评系统。2020年、2021年、2022年全区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级认定。

四是落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根据市农委工作安排,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从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有序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工作,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是落实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省、市“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精神,建立完善“双绑”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根据《郑州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村培育工作。同时,落实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百万元示范村”评比活动,进一步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导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业态新动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六是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入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2023年起将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统一纳入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范围,按照每村补助50万元的标准进行测算分配。2023年,郑州市下达我区资金预算150万元。区农委于近期印发通知到沿黄的古荥镇、花园口镇、大河路街道,要求各镇、街道按程序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认真做好项目谋划,规范项目入库资料。

下一步,区农委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关于“五星支部创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村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百万元示范村”评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村党组织的组织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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