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雅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汛前道路积水点整治改善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系统有关职责的通知》(郑编﹝2019﹞59号)文件规定,市城建局牵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职能。将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统筹职责,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职能由市城管局调整到市城建局。市城建局牵头组织拟订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年度建设整治计划,并统筹实施(含大修、拓宽)。道路雨污水等市政配套管道随道路新建、改造提升、大修等同步进行实施。
按照郑州市目前的管理模式,随市政道路建设的排水设施,应移交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进行统一管理。已办理移交手续的道路排水设施出现问题,区城管局将及时协调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进行维修;新建排水设施未移交之前,由建设部门督促排水设施的实施单位进行管养维护。根据职责分工,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区级市政道路路面的管理、养护工作。
建议中提到的茂源东街、龙源北街、香山路等均由区建设部门实施;北四环由市交通局建设实施。目前雨水管道尚未移交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新建道路积水原因为雨水管道断头、无出处。
建议中提到的“地势与排水不匹配,部分区域地势较低,排水管道无法及时将雨水排出,形成积水点,积水点抽排不及时”等问题。区城管局负责对已接收市政道路路面管理养护工作,对于已移交市政道路积水由区城管局负责抽排,解决市政道路积水问题;对在建市政道路积水抽排问题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非市政道路积水问题由属地镇(街道)负责。
作为城市内涝防治的牵头部门,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城市道路的积水防治和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做好防汛应对工作,并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对道路涵洞积水隐患进行排查、开展城市道路积水隐患点的治理提升工作。
一、着力完善排水体系,切实提高防汛基础能力。针对排水体系“收-排-泄”不同环节功能发挥,开展隐患排查,进行相应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边井进行清掏,提高管网收水能力;协同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所,对淤堵市政排水管涵进行清淤,提高管网排水能力;对全区排水明沟暗渠进行全面疏挖并对重点隐患部位张牛支沟北支、金洼干沟西支淤堵沟段进行疏挖;积极谋划实施金洼干沟花园路口明沟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花园路桥西侧军用光缆等阻水问题,有效提高沟渠泄洪能力。同时,加强上下对接,做好相关积水点整治推进工作,通过完善排水系统功能,切实提高防汛基础能力。
二、紧盯关键部位,加强防汛备汛。协调郑州市各涵洞管理单位和相关镇(街道),对其管理的涵洞加强电力、排水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汛前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协调各管理单位,做好挡水板、沙袋、伸缩硬隔离、救生圈等设备预置;针对工程性措施暂时难以完工的积水隐患点,制定应急排水方案,雨前大型排水设备预置到位,避免造成积水。
三、加强物资储备,做好物资保障。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防汛物资种类、数量、质量进行全面细致摸排检查,确保备足备齐,做到有备无患。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准备足够的物资、车辆、器械,保证关键时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保证抗灾抢险的需要。目前全区41个区管建筑工地(含7个深基坑工地)共储备应急发电机10台,水泵180台,沙袋6300个,沙子150方,铁锹1600把,水带6000米;打包预置防汛沙袋8000个,600m³/小时以上大功率排水车辆5台,挡水板500米,重要防汛物资数量充足。在区管重要桥涵现场预置防汛沙袋、挡水板、伸缩硬隔离、救生圈、逃生爬梯等,夯实群众生命最后一道守护线。同时,对平时极少用到、紧急时候必需的大型工程机械、建筑材料等进行社会预约,确保随时可用。
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汛知识培训。制定《惠济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惠济区城市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预案》《惠济区城市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对不同环节、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在不同防汛应急响应下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4月10日,区城管局组织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防汛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各级防汛责任人和专业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
五、突出重点部位,建立值守体系。针对隧道桥涵、下穿立交、道路低洼易积水区域等重点部位,城管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惠济区市政道路积水隐患点和涵洞台账,明确点位分包科级干部、分包科室(部门)和具体联系人。同时,与涵洞(道路)管理单位、属地镇办、交警等建立“四位一体”值守体系,雨时做好分包点位的现场值守和交通疏导、管控,协助管理单位开展排水防涝等应急处置工作。
下步工作中,区城管局将把代表建议及群众需求,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网的建设,对在建道路形成积水点时积极进行抽排,杜绝道路形成积水点等情况的发生,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