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区环境改善的调研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系统有关职责的通知》(郑编﹝2019﹞59号)文件规定,市城建局牵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职能;牵头组织拟订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年度建设整治计划,并统筹实施(含大修、拓宽)。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随道路新建、改造提升、大修等由住建部门同步进行实施。
对于建议中提出的“部分道路无雨水管道设施,造成道路积水,无法通行”问题,目前,规划建设的市政道路等一般配有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个别非市政道路或村用道路可能存在无市政配套雨污水管道设施情况。未来将通过道路规划新建/大修为市政道路随之解决。现阶段无雨水配套造成积水的,将通过加大清扫/抽排下渗等措施进行解决。
下步工作中,区城管局将督促属地镇(街道)及时做好非市政道路雨水积水清扫、抽排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