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X05653/2024-00033
  •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5-29
  • 2024-05-29
关于在惠济区辖区内建立具有惠济区特色网红小吃街区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回复

孙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惠济区辖区内建立具有惠济区特色网红小吃街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餐饮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点领域,也是经济复苏的“晴雨表”,而特色网红小吃街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如何建设特色网红小吃街区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餐饮经营门店。首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餐饮经营门店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其次,根据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对餐饮门店进行风险分级,按照A级1次/年、B级2次/年、C级3次/年、D级4次/年以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餐饮流动商户。根据《关于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限的通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范围”。另根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镇)建成区内,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小摊点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确定经营时段,供小摊点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小摊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门店等固定场所经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县、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划定辖区内的空闲地或者适宜小摊点集中经营的街区开办早市、夜市”的规定。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小摊点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之前,我局无法办理《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小摊点备案事项,会将您的建议向区政府汇报,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小摊点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供小摊点从事经营活动后,我局将按照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摊点进行监管,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教育。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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