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25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郑州市食安办《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同步推进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
二是强化协同治理。积极联合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及各镇(街道)共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净化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6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82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8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
四是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销售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线索,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强化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并督促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六是健全行刑衔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部门协作,加大执法频次与力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建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