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无房产证老旧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观点和看法。您提出的问题,关系到群众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答复,具体措施如下: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由我局牵头,目前刘寨、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依据国办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我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结合实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进行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前期市老旧小区指挥部经与省住建厅咨询,须有房产证,目前还没有相关文件支持“无房产证老旧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出台。
下一步,我局将该建议内容第一时间向市级部门逐级反馈,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确保让民生工程造福于民,赋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