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惠济区教育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师的相关规定,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午餐供餐的工作通知》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完善惠济区中小学、幼儿园营养健康管理人员的配备问题。
一是区教育局于2019年6月按照区政府“政府主导,自主经营”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午餐供应。截止2020年5月,惠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午餐供应已实现全覆盖,在供餐过程中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就餐品质,满足我区要求各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营养需求,结合主副食生产情况和餐标,按照一年四季的营养配餐,邀请专业人员为校内自主供餐的学校制定营养食谱,帮助企业配餐的学校完善食谱,确保学生吃的美味,吃的健康。
二是区教育局将营养膳食列入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中,并聘请专业营养师进行统一培训,确保学生吃到安全营养、健康美味的饭菜。
三是区教育局将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学生营养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合理膳食倡三减,良好习惯促三健”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家长会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营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