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小区配套园回收工作,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在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监督管理。我区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稳妥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调整布局结构。把区教育局列为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以镇(办)为单位,制定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园建设列入本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确保优先建设。到2020年,每个镇(办)至少办好2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区政府所在地新城辖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园。制定公办学位扩充计划,加快建设公办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选择性需求。
二、扩大资源供给。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将普惠园建设列入我区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将19年新增10所公办园全部办成惠济区实验幼儿园分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二是2020年再移交10所小区配套园用于举办公办,进一步提升公办率和普惠率。目前,2020年已有7所幼儿园签订回收协议,还在进一步协调豫港和荣幼儿园、苏屯安置区5号院小区配套园、弓庄安置区幼儿园等应回收未回收小区配套园的回收工作。2020年10所新增公办园完成投入使用后,我区公办学位将达到50%。三是督促4所营利性小区配套园(汇金童幼儿园、海佩尼斯幼儿园、保利高顿幼儿园、马荣澜庭叙幼儿园)尽快变更为非营利性幼儿园,并向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申报普惠资质。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办普惠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用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采取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健全政府统筹安排、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监督管理。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稳妥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根据幼儿园所在小区的性质,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治理。
对于安置区配套幼儿园,一律由各镇(办)协调无偿移交至区教育局名下,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并确保让安置区居民孩子优先入园,大量增加我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压实任务。相应镇(办)须在2020年8月底前, 完成辖区安置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用于办成公办园。目前,迎宾辖区弓庄安置区幼儿园、木马安置区幼儿园,江山路辖区苏屯安置区5号院,新城辖区毛庄安置区幼儿园尚未移交到区教育局,已签订过协议的下坡杨幼儿园、金洼幼儿园、杜庄幼儿园目前还未交付村上,教育局尚不能对其进行装修,相应镇(办)、委局须在8月底前妥善解决以上问题, 否则将影响教育局下一步装修,影响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定期督导。建立配套园治理专班和新增公办园治理专班,每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同各镇(办)负责回收的工作人员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邀请各相关业务局委参加,对存在问题进行商讨,研究解决方案,促进配套幼儿园回收工作合规进行。
对于非安置区配套幼儿园,按照豫郑办【2020】2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时间节点,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委局配合,协调推进回收事宜。鼓励开发商无偿移交政府,不愿意无偿移交的,也可由政府有偿回购。但是,在开发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或者回购前,已投入使用的有证配套园,在2020年必须全部变更为普惠性园,坚决禁止配套幼儿园的高额逐利行为,降低入园费用,使群众得到实惠。对于目前存在的无证配套幼儿园,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乱收费行为,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普惠标准。待其移交教育局后,再由区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四、强化保障措施。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区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丁文霞担任组长,教育局、住建局、发改统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同志为工作小组成员,成立惠济区配套园治理专班,突出强调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相关部门责任。针对整改出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建设以及和幼儿园运转相关的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问题,明确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压实治理和监管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三是健全联审联管机制。每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查摆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加强教育、编制、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立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形成全流程、全方位联审联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和追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