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68/2022-00038
  • 惠济区教育局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2-12-29
  • 2022-12-29
关于“给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校医”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冯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校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联同区卫健委在2021年给全区首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配备了40名专职校医参与学校的卫生工作。同时,区教育局始终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理念,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投入保障和考核评价,推动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注重实效的学校卫生工作发展新格局,使全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按照上级的要求,校医配备工作尚未涉及到全市幼儿教育阶段,全区幼儿园暂时施行的是专(兼)职保健医制度。下一步,区教育局会继续积极同区卫生部门对接工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幼儿园需配备专职校医”的问题。同时,区教育局也会充实力量,切实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努力将学校卫生室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行业管理职能加大对学校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提供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技术指导,强化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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