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世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外来人口子女就读幼儿园费用减免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惠济区教育局按照《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制定郑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财教〔2012〕14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文件精神,对在郑州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进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期间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
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惠民政策,扎扎实实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一是深入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充分利用网络、会议、版面进行宣传,印制宣传物品深入学校(幼儿园)、走进社区、进入家庭,公开咨询电话进行点对点资助政策解读,使资助政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二是加强资助监管,针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评审、公示,资金发放等资助工作环节,采用自查自纠和实地查看、档案检查、师生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监管,确保资助各环节规范无误、应助尽助。三是资助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学前教育资助经过认定程序后,最终资助幼儿105人,发放资助金52500元。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不断提升惠济区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资助失准而失学,全力以赴为惠济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