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农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支持,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通过招标程序确定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惠济区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惠济区乡村振兴“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单位提供基础材料,分别到相关镇、街道与村干部座谈交流。规划编制完成后,召开惠济区乡村振兴“十四五”战略规划成果汇报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已经按程序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题。
二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关于成立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文〔2020〕46号)、《中共惠济区委关于调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文〔2022〕38号)。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的通知》(惠农小组〔2022〕5号),设立五大专班,明确五大专班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中共惠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五大专班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农小组〔2022〕8号),明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三是高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委农办紧密结合市定目标任务,按年度及时印发《惠济区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专项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考评工作安排,加强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工作联系与沟通,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多方共同协作,确保乡村振兴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考评办的统一安排,组织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梳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完善考核资料,及时录入智慧郑州考评系统。2020年、2021年、2022年全区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级认定。
下一步,区农委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市关于“五星”支部创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村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百万元示范村”评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村党组织的组织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