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03625/2024-00103
  •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 学校周边环境
  • 2024-07-04
  • 2024-07-04
关于联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提案的答案
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葆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开展隐患摸排。联合交警部门、区畅通办、教育局、派驻执法中队等部门,结合辖区内校园分布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面的摸排调查,了解各幼儿园、中小学放学的具体时间,以及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是否有流动摊点经营、摊贩数量、摊贩经营的类别等。二是确定整治范围掌握好重点学校和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安排执法力量。重点把惠济区实验小学、第七十九中学、四中等学校周边作为主要整治范围,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以上、下学高峰期分多个时间段开展整治,劝导、教育、查处流动摊点,避免其影响交通。强化校园周边沿街门店整治,对沿街门店违规店外经营、高音宣传扰民行为现场立整立改。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并对发现的无照经营、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是确保执法效果。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巡查管控力度,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沿街门店、游商进行巡查整治。在管理执法中实行“721”工作法,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70%的问题用服务方式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方式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方式解决,不断增强城市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校园周边的占道游商问题,在行政处罚中实行“123”工作法,采取首次口头劝导、二次书面整改、三次依法处罚,让当事人有一个认识错误和整改学习的过程,实行人性化执法。

(二)联合行动,强化车辆乱停放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城警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次干道、背街小巷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巡查力度,及时对现场乱停放机动车进行劝离,车主不在现场和劝导无效的及时将信息推送进行终端消息提醒。限定时间内未驶离的,上传至联合执法平台,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交通的,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拖离,确保道路畅通。二是加强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治理,不断提升辖区道路“序化”管理水平,加强非机动车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及时对乱摆放的非机动车摆放归位、提醒告诫,加强对学校旁边道路上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全面排查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车位标线模糊不清、编号缺失的数量,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划,已复划600余处;夯实“门前四包”责任。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二、下步打算

为保障民生稳定,对占道游商小贩的治理政策,以劝导教育为主,虽然组织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但存在易反弹等问题,只能采取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盯守,加大巡查力度的管理办法。加之,个别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上下学高峰期,部分周边居民及接送学生家长,为图方便,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两侧,缺乏安全意识。下步工作中,区城管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持续规范学校周边道路秩序。

(一)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市容管控。严格按照“疏堵结合、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日常巡查和错峰执法相结合,坚持“日常巡查+定点管理”方式,定人定岗“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提升安全保障和市容保障能力,解决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带来的民生问题。积极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增设临时便民疏导点,既满足了部分商贩的经营需求,又避免了乱摆乱放导致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督导镇办、社区、物业、企业及学校抓好停车管理、占道经营等方面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资料、上门宣传、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多方位宣传,大力宣传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相关政策法规、文明理念、治理成果、科学经验,同步曝光反面典型,协助广大市民理解新政策、树立新观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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