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413/2024-00013
  • 惠济区民政局
  • 政协委员提案
  • 2024-06-24
  • 2024-06-24
关于优化城区居民养老服务模式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韶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居民养老服务模式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对于加快推进社区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大力开展社区居民养老服务设施设施建设,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强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区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机构建设创新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州市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66号)、《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郑民明电〔2018〕91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18号)等文件,从“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出发,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体系化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养老资源配置更趋优化,为我养老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建设在体系化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发展

二、明确布局要求,统筹养老设施建设与需求配套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提出,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的标准集中配建社区养老照料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少于20 ㎡、每处不少于200集中配置。2万人以上乡镇,按照现状人口每万人50张床位的标准确定养老院规模,按用地面积30/床,建筑面积40/床进行规划建设。总户数超过3000户的社区(行政村)要设立至少1处床位1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超500米,行政村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超过1000米,在所辖住宅小区或自然村配建面积不小于200㎡的居家养老服务站。《郑州市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问题暂行办法》(〔2022〕5号),建设规划部门联合民政局部门,对新建住宅区进行联审联批,对养老用房位置、规模和指标等要求进行把关。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居住区配套养老用房进行办理不动产移交工作,移交后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民政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联审联批工作开展至今,已审批新建住宅区项目13个,配件养老用房约5306㎡。强化配建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规划布局,结合实际,集中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避免出现用房和设施分布小而散,难以满足使用管理需要的情况。

优化环境,拓展养老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文提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健康养老企业的扶持。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的力度,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支持专业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加快形成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知名养老服务品牌;落实国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有关要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优惠政策

为扶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对社区老年人开展公益性服务,为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良性运营,郑州市民政局定期组织第三方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设施配备、运营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定。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展长托服务的,按收住老年人的自理、半失能、失能情况,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奖补。奖补资金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和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开展公益和公共服务,为独居空巢老年人开展巡视关爱服务等。

五、加强人才培训,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提出,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老年医学、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大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登记管理,免费开展养老护理员及管理人员培训。鼓励养老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互助合作,通过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家庭照料等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入职符合补贴条件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优先给予岗位补贴。

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压实养老机构在依法登记、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上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加强对各养老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养老工作的规划、政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体系不断创新服务业态,推进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鼓励慈善和志愿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

                                   2024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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