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会务、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安全保卫、财务、劳动人事、车辆管理和精神文明、妇联、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大代表的提案(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新闻和信息、对外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支部的党群工作。
三、自然资源监察科主要职责:贯彻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则,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工作部署,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辖区未经审批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闲置用地的调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对接工作;负责交通、市政类管线综合规划的编制对接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对接工作。
五、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整理等工作;承担和指导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有关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六、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辖区内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土地、存量土地处置的申请受理及初步审核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范围内基准地价的评测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年度供地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城镇低效用地的排查及上报工作;负责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协助完成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有关工作。
七、法规信访科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区级自然资源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组织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查处全区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土地违法案件的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和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负责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拟订突发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内外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自然资源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八、调查确权测绘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组织全区自然资源统计和上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关工作;建立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保密工作。
九、用途管制和重点项目保障科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有关制度;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建设用地报批、征收及转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建设用地报征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协助完成河南省建设用地批后核查统计工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项目保障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十、行政审批科(建设项目监管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区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授权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辅导、受理、审核、审批、归档等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并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市局及综合验收牵头部门做好联合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开展非跨辖区的已核发许可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和申报综合验收前的规划核验(验线和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工作;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负责土地供应后用地监管(闲置用地监管)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