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提出区与镇(街道)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协同税务部门,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
(六)承担全区财政国库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七)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预算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