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等工作;
3、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4、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