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基层自治、居民区建设等工作,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为村(社区)换届等工作提供服务;负责抓好村(社区)党建具体工作;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负责社区共治、社工组织的相关工作;协调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其他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