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行政、党派、群团、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民兵事业费和预备役部队的补助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福利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