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财政监督检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承担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全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审核监督区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出租、出借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审核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资产统计上报等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实施工作;收缴国有资产(资本)经营收益;按照规定权限,对企业领导人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审核薪酬方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评审保障,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评估与工程概算审查、招标工程标底与非招标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拆迁费用审查、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工程签证审查、工程竣工决(结)算审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效益评价、其他政府委托建设投资评审(相关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