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依法集中行使区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 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以郑州市惠济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2.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应急管理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3.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的核实和查处工作。
4.负责年度执法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复议、诉讼和行刑衔接相关事务性工作。
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单位行政处罚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