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郑州市惠济区商务局所属郑州市惠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加挂“郑州市惠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牌子,调整为郑州市惠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惠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郑州市惠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服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工作。承担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2.承担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营销策划、包装推介等工作。牵头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方案拟订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3.负责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承担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流转和签约项目推进、跟踪等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资料库的建立和维护。
4.承担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综合评价、调度考核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任务目标。协助指导相关区直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拟订年度任务目标并承担跟进、督促等服务工作。
5.参与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6.参与全区招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对外投资等提供双向促进服务。
7.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服务和监测工作,引导中小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8.指导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及专项基金。
9.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服务和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10.鼓励支持银行、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11.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系统性企业家培训,做好中小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招商科。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区招商引资事务性工作;负责招商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分析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招商引资体系建立、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来投资项目,建立和维护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项目、招商信息的归集、发布。负责招商引资日常接待;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论证、推介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承办和参加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全区招商签约活动。
2.中小企业科。指导、服务辖区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组织辖区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3.投资促进科。负责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的具体实施工作;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对外投资等提供双向促进服务;负责项目引进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承办或者组织参加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服务工作;落实全区招商项目促进工作,对全区战略支撑产业进行分析研判,负责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保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投资导向、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负责我区投资环境及政策宣传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