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区小学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19日
(二)报名地点:刘寨办事处辖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统一到到惠济区东风路小学报名;长兴路办事处辖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统一到惠济区江山路第一小学报名;迎宾路办事处辖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统一到开元路小学报名;其他镇(办)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的小学报名入学(具体报名地点参看附件2)。
(三)报名手续: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由区教体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惠济区东风路小学、惠济区实验小学、惠济区艺术小学招生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市区2015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六个月(2009年2月28日前出生);其他学校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各学校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一定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报名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孤独症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老鸦陈中心学校和迎宾路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孤独症儿童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引进,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要及时将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报区教体局。其次还要做好留守儿童的统计、安置和关爱工作,确保每一个留守儿童顺利入学、健康成长。
(六)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体局批准。
(七)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区教体局认定、分配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八)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三、工作要求
(一)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各中心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搞好政策宣传,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确定学校入学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小学入学工作预案,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各小学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四)要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区教体局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
(五)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附件3);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四、工作日程
8月1日—8月5日,各学校摸清生源分布状况,确定学校招生计划;
8月15日,召开区小学入学工作会议;
8月15日—17日,宣传区小学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8月18日—19日,各小学组织辖区小学适龄儿童报名;
8月20—21日,区教体局统计汇总数据,根据各小学招生计划及辖区内生源情况统一分配;
8月23日,公布分配结果;
8月24日,一年级新生正式报到入学。
附件:
1、惠济区教体局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惠济区2015年小学招生报名点
3、惠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2015年8月14日
主题词:招生 小学 通知
惠济区教体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1:
惠济区教体局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屈连武
副组长:赵渭侠
组 员:王新芳 赵遂琴 陈爱军 李 晗
任志杰 王中林 王保国 赵丙申
赵建松 崔永丽 杨志强 武明远
附件2:
惠济区2015年小学招生报名点
社区(村) | 报名点 | 社区(村) | 报名点 | |
同乐社区、裕华社区、粮运社区(南阳路以东的街道楼院)、刘寨辖区内外来务工子女 | 东风路小学 | 木马村、杨庄村、桂园社区、英才社区,迎宾路辖区内外来务工子女,孤独症儿童 | 开元路小学 | |
兴隆社区、清华园社区、刘砦村、粮运社区(南阳路以西、兴南街以南的街道楼院) | 区艺术小学 (升龙汇金售楼部) | 青寨村 | 青寨小学 | |
惠济桥村 | 大河路中心小学 | |||
老鸦陈村 | 老鸦陈小学 | 保合寨村 | 保合寨小学 | |
王砦村、宏达社区、银河社区、长兴社区,长兴路办事处辖区内外来务工子女 | 江山路一小 | 岗李村 | 岗李小学 | |
南阳村、彩虹社区及外来务工子女 | 南阳小学 | 铁路砦村 | 铁路砦小学 | |
杜庄村 | 杜庄小学 | 新庄村 | 新庄小学 | |
薛岗村 | 薛岗小学 | 牛庄村 | 牛庄小学 | |
双桥村、珠江荣景 | 双桥小学 | 南王村、曹村坡村 | 南王村小学 | |
师家河村、孤独症儿童 | 师家河小学 | 黄河桥村 | 黄河桥小学 | |
苏屯村、天伦庄园 | 苏屯小学 | 孙庄村 | 孙庄小学 | |
东赵村 | 东赵小学 | 程庄村、张定邦村、岭军峪村、纪公庙村 | 古荥实验小学 | |
胖庄村、田园风光小区、惠苑小区 | 胖庄小学 | 古荥村 | 古荥小学 | |
固城村 | 固城小学 | 马村 | 马村小学 | |
贾河村 | 贾河小学 | 京水村、赵兰庄、祥云寺村 | 京水回民小学 | |
弓寨村、惠城社区、惠和苑 | 弓寨小学 | 申庄村 | 申庄小学 | |
宋庄村 | 宋庄小学 | 石桥村 | 石桥小学 | |
常庄村 | 常庄小学 | 八堡村 | 八堡小学 | |
弓庄村 | 弓庄小学 | 花园口村、南月堤村 | 花园口小学 | |
西黄刘村、马庄村 | 西黄刘小学 | 大庙村 | 大庙小学 | |
金洼村 | 金洼小学 | 毛庄村、毛庄社区 | 区实验小学 |
附件3 :
2015年小学招生计划
单 位 | 招生计划(班) | 单 位 | 招生计划(班) | ||
局直小学 | 东风路小学 | 4 | 大河路 中心校 | 大河路中心小学 | 2 |
区实验小学 | 8 | 保合寨小学 | 1 | ||
区艺术小学 | 4 | 岗李小学 | 1 | ||
长兴路 中心校 | 老鸦陈小学 | 4 | 铁路砦小学 | 1 | |
江山路一小 | 4 | 新庄小学 | 1 | ||
南阳小学 | 2 | 牛庄小学 | 1 | ||
老鸦陈 中心校 | 杜庄小学 | 1 | 古荥 中心校 | 南王村小学 | 1 |
薛岗小学 | 4 | 黄河桥小学 | 1 | ||
双桥小学 | 2 | 孙庄小学 | 1 | ||
师家河小学 | 2 | 古荥实验小学 | 2 | ||
苏屯小学 | 1 | 古荥小学 | 3 | ||
新城 中心校 | 东赵小学 | 2 | 马村小学 | 1 | |
胖庄小学 | 1 | 花园口 中心校 | 京水回民小学 | 3 | |
固城小学 | 1 | 申庄小学 | 1 | ||
贾河小学 | 1 | 石桥小学 | 2 | ||
弓寨小学 | 2 | 八堡小学 | 2 | ||
宋庄小学 | 1 | 花园口小学 | 2 | ||
常庄小学 | 1 | 大庙小学 | 1 | ||
迎宾路 中心校 | 弓庄小学 | 1 | 合计 | 82 | |
西黄刘小学 | 3 | ||||
金洼小学 | 2 | 民办 | 郑州市陈中实验学校 | 4 | |
青寨小学 | 1 | 惠济鹤立学校 | 6 | ||
开元路小学 | 3 | 合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