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班子研究,决定:
刘金磊同志任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督查科科长;
王嵩峰同志任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建设科科长;
免去金娜同志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督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敬华同志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项目科副科长职务。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