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国土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惠济区国土局是根据《中共惠济区区委、惠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文 [2010]26号文)设立的。是主管全区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指导和实施全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专项规划,监督、监督各镇办、村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负责全区城乡土地利用协调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编制全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全区国土资源调查、定级、统计,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等地籍管理工作。
5、协调市国土局搞好本区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有关补偿安置方案;配合做好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主管全区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国土资源利用中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7、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8、负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
9、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的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各镇(办)国土资源部门干部队伍的管理和日常工作的开展。
11、负责全区测绘行业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科室五个:办公室、征地地籍科、规划耕保科、法规监察科、利用科;下设二级机构四个:土地发展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所、郑州市惠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
三、人员编制
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下设二级机构事业编制83人。财政全供退休人员9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9人,财政供养遗属1人,自收自支遗属人员4人。
四、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预算执行率100%,财政拨款收入为:9199331.84元,我局全部收入均来自财政拨款。
(一) 基本支出7925620.84元。其中支出明细如下:财政对生育保险的补助15747.7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41492.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50738.6元;行政单位医疗34928.64元;事业单位医疗216999.36元;行政运行770260.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1200元;事业运行5238105.6元;住房公积金377940元。
(二) 项目支出1273711元。土地资源调查费10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费40万元;国土整治费既动态巡查费40万元;事业运行19371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国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2700元,其中:
我局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招待费32700元;公务车辆运行费0元。
郑州市惠济区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