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231/2015-00051
  • 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应急管理
  • 2018-03-05
  • 2018-03-05
惠济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遵照惠济区年度防汛应急预案有关精神,以“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为目标,切实加强对防灾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力争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目标 

在洪水、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和灾害突发袭来之时,我局能及时启动预案机制,尽早组织起各方力量,有条不紊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1.3 基本原则

1.3.1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1.3.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3.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按照省、市、区有关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

2  组织机构和职能

2.1指挥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防灾抢险工作的领导,设立建设局防灾抢险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在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建设系统防灾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部领导分工如下:

    马志勇:指挥建设局防灾抢险工作,调度抢险救灾突击队,保持同区防汛指挥部的联系。负责安排辖区建筑工地汛前检查、灾情调查和指挥抢险。

    王维翔:负责督促局下属各单位认真落实防灾抢险责任,严格执行防汛防台抗灾抢险工作纪律。负责安排辖区建筑工地汛前检查、灾情调查和指挥抢险。

    赵金区:负责安排拆迁工地防汛检查,重大灾情发生时指挥转移人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调整防灾抢险预案,检查局防汛物资和准备工作,防汛值班安排和监督。负责全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检查和抢险指挥。

 2.2职能部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和落实措施。

 2.2.1办公室:负责灾情及事故报告、报警、信息传输,及时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特大事故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政府、市建委报告。向各工作组传达局防灾抢险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灾情收集、汇报;协调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调度调配救灾车辆。

2.2.2建设科:组织建筑工程抢险组,协调建筑工程抢险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建筑、安装、装饰等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建筑工地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认真及时地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尤其是做好对高处作业、脚手架及施工用电的专项巡查;对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大型机械的基础、附墙杆进行检查加固。施工现场临时工棚不能设置在低洼处、山脚、基坑边、河道边,8级以上大风严禁住人,必须及时转移施工人员。做好建筑围墙排水工作,对依附于围墙的大型广告牌要根据情况加固或拆除。密切注意深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做好防汛排水工作,要对基坑护壁进行加固。

辖区各施工企业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制定防灾抢险工作方案,组建抢险突击队伍。加强对现有厂房、仓库、办公用房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做好防汛的加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防灾抢险自救工作,力争把受灾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3 灾情主要特征

3.1灾情时间分布:我区自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

3.2灾情的分级:

 一般灾情:

    风力:平均风力≥6级

    雨量:日降雨量≥30毫米,并预报仍有大暴雨和特大暴雨。

    风力:最大风力≥9级(如风力8至9级的热带风暴,9至11级的强热带风暴及12级以上的强台风)。

    雨量:日降雨量≥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毫米;连续二天以上降雨量≥50毫米。

3.3可能导致的灾情特点:降雨量过大,工地排水不畅,工地施工基坑雨水倒灌,基坑大坍塌;风力过大导致临建设施倒塌,高处施工坠落伤害等。

4   重点监控目标

建筑工地重点防范目标: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经济园区、居民区内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等的加固,实行特定时期的民工用电的管制。

5   预案的启动

当接到区政府、市建委启动防汛预案的命令后,我局按照以下步骤进入应急程序:

5.1一般灾情的预案启动

5.1.1局属各级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布置24小时值班,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部署防灾抢险工作;

5.2重大灾情的预案启动

5.2.1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到24小时值班,领导班子成员要亲临防汛抢险救灾一线,组织指挥防灾抢险工作;

5.2.3各个防汛突击队全部深入防灾抢险一线和严重受灾地区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汇报灾情灾况;

6   应急救援实施

6.1应急救援的启动

6.1.1各部门在接到灾情或事故报告后,应立刻报告指挥部。

6.1.2指挥部按照灾情(事故)等级标准及其危害程度确定是否立刻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当总指挥下达立刻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命令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和副指挥以及办公室各成员应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并通知相关人员限时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6.1.3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市建委,同时,应急救援预备队伍立刻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响应指挥中心的命令;在接到指挥中心的命令后,立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活动的指挥与协调。

 6.2应急救援的开展

应急救援的实施原则: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沉着冷静、科学指挥,把施救的各个环节合理联系组织起来,实现有效控制事态,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尽快恢复重建三个目标。应急救援实施采取以下措施:

6.2.1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指导和组织事故区域内的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互救工作,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

6.2.2紧急处置、控制事态。监控潜在险情并及时消除。对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伍和技术专家及时救援,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6.2.3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电力,在防护可靠且有专家指导的前提下,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6.2.4全力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有序、有效地清理事故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6.2.5消除险情。对事故区域的危险目标实施工程抢险时,必须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并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实施抢险救援。在抢险救援工作未完成,事故险情未消除,不得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2.6服从指挥,密切配合由于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和部门较多,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中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做到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

 6.3应急救援队伍撤离事故现场的条件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在事故现场人员受害人员已全部救出,事故现场潜在的引发次生事故的险情全部排除,抢险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并由指挥部总指挥作出撤离事故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命令后,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6.4应急救援的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总指挥应召集指挥部和办公室成员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各有关单位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救援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7工作要求

7.1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灾抢险工作负具体责任。要亲临现场指挥、部署、处理各项抗御、抢险、救灾及善后工作。 

7.2各部门要按照“无灾要作有灾防,小灾要作大灾防”的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对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要有全局观念,要着眼大局利益,严格服从命令。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相互配合,发挥好协同作战的能力。

7.3应急救援队伍的抢险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7.4如在防汛和抢险救灾期间,因玩忽职守或思想麻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视情节轻重,对其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5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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