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9149834/2018-00024
  • 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 应急,公共卫生,预案
  • 2018-03-05
  • 2018-03-05
花园口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花园口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村、各单位、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和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花园口镇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全镇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建立全镇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和跨区域支援工作;及时汇总上报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处理结果。

(二)组建3支各由10名内、外、骨科和护理人员构成的花园口镇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医疗救治分队,在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上级医疗救治队伍做好本辖区内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建1支由10名流病、消杀、检验等技术人员构成的花园口镇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调查处理队,在突发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化及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时,开展全面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为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做好疫情报告等其它工作。

五、危险目标的确定

(一)基本情况

我镇可能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场所有:宾馆、饭店、学校、食堂、职工食堂、民间聚餐场所等,涉及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食用各个环节。

我镇可能发生重特大职业中毒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涉及有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

(二)花园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

1、重特大食物中毒隐患的特征

(1)季节性: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尤其是9-10月份;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中毒则无明显季节性。

(2)区域性:大型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等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在餐饮业或学校食堂也可能发生。

2、有毒有害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性

(1)复杂性: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所在位置往往处于人口密度大、资产集中、环境特殊等特点,一旦事故发生,后果更加严重,预防和控制更为复杂。

(2)分散性:花园口镇分布着3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

(3)污染性:有毒有害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严重。

六、事故报告

1、发生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及镇安全办、派出所。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镇指挥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区卫生局。

3、重特大事故(险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险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4、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镇政府必须自接到事故报告或者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4小时内报区政府。

七、应急响应

(一)由镇安监办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请示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有关部门接到启动事故预案地决定后,要按照各部门的职责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指挥,并服从指挥统一指挥。

(二)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由镇安监办牵头。负责向各专业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专家组人员的技术信息;负责向区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示援助。

2、抢险救援组: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民兵、消防及事故救援工作人员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原因;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专业人员排除引起中毒事故的有毒物品。

3、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现场中毒人员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上级医疗救治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中毒病人。

负责对食物中毒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并追查可疑食品来源,严防二次中毒的发生;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肯女冠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4、治安管理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疏散群众;组织干警疏导交通,进行交通管制;勘查事故现场,开展现场访问,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5、环境检测组:由镇土地环保所牵头。负责以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准确有毒有害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处置方案

1、现场急救:防止毒物的继续吸收,立即使患者脱离中毒现场,除去污染衣物,对于食入性中毒患者常采用催吐、洗胃等方法,以减少毒物的继续呼收。时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控制现场:迅速控制引起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现场,并对引起事故的可疑食物、有毒物品进行检验与分析。

3、事故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救治患者提供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指挥部对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所需要经费,包括应急救治所需药品、物资、器械、车辆、通讯工具、培训及演练经费等进行测算,积极争取镇政府审批纳入财政预算。

(二)物资器奢保障

镇卫生院必须做好各种专业器材、交通工具、医疗器材、防护用品、药品等应急医疗救治物资的充分储备,随时服从镇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技术保障

对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应急医疗救治队伍资料库;应急医疗队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人员培训、演练考核和变动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四)、信息通讯保障

为了保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中信息的全面、准确、迅速传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依靠手机移动通讯系统、无线对讲等调备进行通讯联络,遇紧急状态通过此系统通知救治队员赶赴集中地点。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卫生院根据承担的应急医疗救治任务报请政府对应急医疗救治专业队伍进行急救车辆的配置,由承担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

(七)具体要求

1、承担应急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应急救治队员的管理,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应急队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应急车辆、物资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在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时,要对应急医疗救治队员的工作给予有力支持,确保应急救治队员的紧急集结工作不受干扰。对参加应急医疗救治的人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配备必要的紧急生活用品。

   2、加强监督管理。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物资储备、应急能力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以在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措施不当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实行全镇通报制度;对在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拒绝接诊病人,拒不服从镇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调度的单位和个人,使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保障措施到位,管理制度规范的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攻关救治过程中救死扶伤、事迹先进、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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