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915/2015-00052
  • 惠济区司法局
  • 司法
  • 2015-12-30
  • 2015-12-30
惠济区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三个二”举措 切实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惠济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工作的基础上,以“化解社会矛盾 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实行“三个二”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辖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今年4月份,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授予的“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称号,给予惠济区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地肯定。

一、加强“两个力量”建设,提高群众知晓率与群众满意度

1.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

为使辖区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与影响力,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深入城乡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常识的宣传,通过公众媒体、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开展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村民宣传栏、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农村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近年来,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法律援助便民卡3万余份,宣传品1.5万余份;与此同时,各镇、办法律援助受理点通过印制法律援助宣传条幅、法律援助宣传栏,使我辖区的法律援助深入民心,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80%。

2.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力量,建立培训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

为了更广泛、更及时、更专业地服务辖区群众,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90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并在村(社区)选任了6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队伍体系。在完善法律援助队伍人员构成的同时,不断提升其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服务团队。2012年至今,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组织开展2次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信息管理与统计培训,已累计培训人员550余人次。另外,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制度,涵盖了办案规程、执业纪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投诉机制等。制度规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更专业及时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建立“两种服务网络”,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1.完善法律援助基层网络,更广范围服务群众。

近年来,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8个镇(街道)建立8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区残联、区妇联、共青团、工会、武装部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刑事速裁律师值班室”,形成市区半小时、镇(办)半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使得城市和农村居民可以借助公共交通工具在半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2015年,还在大河路法律援助受理点、古荥法律援助受理点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志愿师值班室”,指派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按时值班,从而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地服务民生。

2.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更好维护贫弱权益。

我区针对农民工、未成年、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他们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和简化审批程序”的服务原则。针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施行预约上门服务。2012年来,共上门服务60余次。针对群体性集访案件,我区采取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有关手续的措施,有效避免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高了审核速度,从受理到指派过程,由法定14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大大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一定更加便利申请人获得法律援助。

三、落实“两项基本保障”,确保高质高量的案件办理

1.落实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促进援助工作的稳步前行。

惠济区政府高度重视辖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把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纳入全区工作重点,同时增加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013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为30万元。从2014年起,区政府拨付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为40万元,并且全部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补贴。法律援助经费得到了区政府的重视与保障,从而提高了我辖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援助工作的稳步前行。近年,惠济区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长,201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件;201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4件;2015年1-7月份,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

2、落实援助案件的质量保障,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高效。

为确保辖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我区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5名委员全都由区管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担任。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抽取已办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质量评估,从而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与此同时,法律援助中心会派工作人员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从而加强办案监督。另外,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回访率在100%。2012年至今,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接到有关法律援助工作及人员的投诉,也没有发现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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