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对辖区5家燃气经营企业明确燃气安全工作任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燃气企业持续做好自我排查,摸清自身风险、辨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强化行业部门监管检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行业监管部门+燃气专家”的模式,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三是落实专班督导检查。区燃气工作专班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各相关主体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企业,并对抽查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定期复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325次,排查燃气用户场所4766处,发现安全隐患1370处,已整改1360处。